扫码通行!关于进一步加强“场所码”使用管理工作的通告
2022-09-06 11:44:2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蔺萍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6061

武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关于进一步加强“场所码”使用管理工作的

通  告

当前国内疫情复杂严峻,多点散发、多地频发、局部规模性反弹,武陵区“外防输入”压力持续增大。为进一步加强各类场所“湖南省健康码场所标识码”(以下简称“场所码”)的扫码验码工作,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,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1.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各类公共场所、经营场所要主动申领“场所码”,并在所有入口醒目处张贴“场所码”,安排专人督促和查验进入该场所人员扫码亮码,做到“一门一码”、“一店一码”、“逢进必扫”、“不漏一人”,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准确追踪,及时发现和防止风险人群进入公共场所。对破损、无效的“场所码”要及时更换,确保所有场所都“有码运行”。

2.广大市民进入各类场所、搭乘出租车、公共交通工具须主动扫码验码,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落实“场所码”扫码验码工作。

3.高速卡口站点、火车站、省道国道来(返)人员须主动扫码验码,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落实“场所码”扫码验码工作。

4.老年人、儿童以及视力听力障碍等特殊群体可由同行家人、朋友代扫“场所码”,或凭有效身份证明配合值守人员详细登记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方式、住址等信息,做到“进门必扫,逢扫必验,绿码通行”。

5.各场所在查验“场所码”过程中如发现健康码异常的人员(红码或黄码),不得放行入内,要立即予以留观(指定隔离区域),第一时间向属地乡(镇)、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(联系电话附后),妥善处置,闭环管理。

6.如发现伪造、变卖、借用“场所码”,不执行扫码验码规定的单位或场所,由政府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给予警告、停业整顿、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;情节严重的,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;引发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7.广大市民要自觉树立“扫码亮码、绿码通行”意识,对不配合扫码验码或虚假出示、拒不出示健康码,发现异常(红码或黄码)不配合管理的人员,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;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武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2年9月1日


一审/何勇  二审/徐靖峰  三审/邱伟

来源/武陵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编辑/蔺萍

出品人/王艺英

主管/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宣传部

责编:蔺萍

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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